凤冈产品条码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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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产品条码是必须的吗?

作者:遵义元隆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0 08:30:35

目前一维条码技术在我国已经广泛应用于商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医疗卫生、邮电、制造业、仓储等领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的速度,为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一维遵义条形码存在很多缺陷。首先,其表征的信息量有限,一般一维条码每英寸只能存储十几个字符信息。如:库德巴条码的最高密度为10CPI(CharacterPerInches);交插25条码的最高密度为17.7CPI,EAN128条码的最高密度为122CPI。因此,一维条码必须依赖于一个有效外部数据库的支持,离开数据库的支持,条码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了。目前所有使用一维条码的机构都依据这种模式,附带庞大数据库的方法无法适应某些服务对象数据量巨大行业的要求。其次,一维条码只能表示字母和数字,无法表达汉字和图像。再次,一维条码不具备纠错功能,比较容易受外界污染的干扰。

基于这个原因,人们迫切希望发明一种新的条码,除具备普通一维条码的优点外,还同时具有信息容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成本低等优点。20世纪80年代末,国外开始研究二维条码,由一维条码表示信息发展为二维条码表示信息。目前已研制出多种码制的二维条码,如常见的有PDF417、QRCode、Code49、Code16K、Codeone、DataMartrix等。这些二维条码的信息密度都比一维条码有了很大的提高。

由于二维条码信息密度和信息容量较大,它除了可以用字母、数字编码外,还可将图片、指纹、声音、汉字等信息进行编码。因此,二维条码的应用领域更加广泛。现在二维条码技术已应用于公安、军事、海关、税务、工业过程控制、邮政等行业。二维条码有着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比较常见的是13位商品条码或者是8位的商品条码缩短码。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组成。

商品条码现在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零售、食品安全追溯、医疗卫生、物流、建材、服装、特种设备、商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等领域。商品条码技术为我国的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靠产品信息和技术保障。目前,我国有三千多万种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商品条码标识;使用条码技术进行自动零售结算的商店已达上百万家。

我国商品条码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品条码使用的不规范

编制商品条码的项目代码有误

主要表现为一码多物或同物异码。商品条码的“唯一性”是其最大的特点及意义所在。一个代码标识只能用于一种商品,一个商品项目只能用一个代码。不同价格、不同规格、不同性质的商品如果使用同一个商品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同一个商品而造成管理上的差错;并且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若干种商品,同样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冒用、滥用其它条码

在商品条码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一些厂商胡乱将非商品条码的其他条码印在自己的产品标签上。这些厂商不了解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要求,看到市场上众多的商品标有商品条码,觉得是种趋势和时尚,因此纷纷在其商品标签上面印制各种条码,出现了伪造、冒用、滥标、错用各种条码的现象。

超期使用商品条码

一些企业忽视法律对他们的约束,不按期续展,超期使用商品条码。经申请批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应进行续展,逾期未进行续展的将会失去继续使用该商品条码的权利,该条码证书会被注销,使用者继续使用就属于违反国家关于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就会违法。

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商品

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多起商品用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上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进行标识的现象。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不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并且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组织机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

目前商超中经营的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这与各类商品的进货种类有关系,也与商超在进货时对商品使用商品条码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比较高,是因为它们都使用规则包装,易于条码的印刷,商品本身价值又高,而且又是商超中的主导、大宗商品,商超目前对这两大类商品使用商品条码较其它商品重视。而服装鞋帽、小型百货饰品等,因为款式、规格多,市场更新换代频率快,企业对使用商品条码觉得麻烦,因此积极性不高,况且,目前商超中此类商品的所占份额低,从而忽视对它们的用码要求,这其中也存在着成本和价位的因素。

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过关

商品条码是一种印刷的计算机语言,用于机器识读,因此在印刷要求上比人眼识读的字符要求更加严格,光电识读装置对商品条码的印刷缺陷,商品条码的光学特性以及几何尺寸误差十分敏感。商品条码各个方面的缺陷会导致机器首次识读率很低,甚至错误,造成商品信息的混乱,影响商业POS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表现在:

商品条码尺寸超差

标准版的ENA-13商品条码的标准尺寸为37.29mm×26.26mm,使用中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据包装印刷面积、印刷工艺状况和商品包装物的形状按0.8~2.0倍放大或者缩小。常见问题是商品条码空白区太小和粗细线条高度不够,影响首次识读率。

商品条码颜色搭配错误

商品条码的底与条的颜色反差应该满足一定对比度(PCS值)的要求,对比度越大越容易识读。最基本的颜色是黑条白底,禁用红、黄、白色作为条色。

商品条码印刷位置选择不当

商品条码的印刷位置应该选择明显而平整的位置。常常出现因商品条码被覆盖、遮挡或内装物品的安放造成的条码弯曲,使自动识别设备不能正确识读该条码。

商品条码应用中产生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应用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的问题,分析概括起来,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刷企业对商品条码的技术要求没吃透,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商品条码印刷质量问题频出。系统成员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条码,造成商品条码在设计、管理和使用方面产生许多问题。商业企业没有尽到验货把关、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义务,给假冒伪造、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的商品流入市场提供了便利。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严,致使超期使用和印刷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方方面面的因素都给我国商品条码的正常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有关建议与措施

针对商品条码在设计、印刷和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建议从建立和完善商品条码的法律法规,提高条码技术标准入手,制定商品条码的管理体系,从条码使用单位、商超、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及商品条码管理机构本身等多方面做起,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商品条码使用不规范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条码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认真核对生产企业名称、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等内容,确保商品标识与证书内容相一致,并按要求索取该证书复印件做为查验依据。不得非法承印没有有效证书的商品条码标识,从源头防止假冒伪造商品条码进入市场。另外,为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条码印刷企业必须建立必要的商品条码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积极通过《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认定》,通过了印刷资质认定的企业优先承印商品条码印刷业务。

商品经销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商品条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商品条码,不得对已经使用商品条码的商品再强制编制使用店内码;对没有使用商品条码和商品条码印刷不规范、不标准的商品确需使用店内码的,有权向生产商提出相应费用,并准确使用符合要求的店内码,以便商品条码规范管理;商品经销企业在进货时要严格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避免因销售使用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冒用、转让和超期使用商品条码。商品条码质检部门应该加强对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正确使用商品条码。各级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应该在地方条码检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依法加大对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证商品条码健康发展。

条形码是由宽度不同、反射率不同的条和空,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码制)编制成的,用以表达一组数字或字母符号信息的图形标识符。即条形码是一组粗细不同,按照一定的规则安排间距的平行线条图形。常见的条形码是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条(简称条)和白条(简称空)组成的。

条形码扫描器识别条形码时,根据不同颜色的物体,其反射的可见光的波长不同,白色物体能反射各种波长的可见光,黑色物体则吸收各种波长的可见光,当条形码扫描器光源发出的光经光阑及凸透镜以后,照射到黑白相间的条形码上时,反射光经凸透镜。

聚焦后,照射到条码扫描器的光电转换器上,于是光电转换器接收到与白条和黑条相应的强弱不同的反射光信号,并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输出到条码扫描器的放大整形电路。白条、黑条的宽度不同,相应的电信号持续时间长短也不同。但是,由光电转换器输出的与条形码的条和空相应的电信号一般仅10mV左右,不能直接使用,因而先要将光电转换器输出的电信号送放大器放大。放大后的电信号仍然是一个模拟电信号,为了避免由条形码中的疵点和污点导致错误信号,在放大电路后需加一整形电路,把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电信号,以便计算机系统能准确判读。整形电路的脉冲数字信号经译码器译成数字、字符信息。它通过识别起始、终止字符来判别出条形码符号的码制及扫描方向;通过测量脉冲数字电信号0、1的数目来判别出条和空的数目。

通过测量0、1信号持续的时间来判别条和空的宽度。这样便得到了被辩读的条形码符号的条和空的数目及相应的宽度和所用码制,根据码制所对应的编码规则,条码扫描器便可将条形符号换成相应的数字、字符信息,通过接口电路送给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处理与管理,便完成了条形码辨读的全过程。

条形码发展历史及变革条形码是由美国的N.T.Woodland在1949年首先提出的。条形码可以标出商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电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条码技术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当时美国两位工程师研究用条码表示信息,并于1949年获得世界上第一个条码专利。这种最早的条码由几个黑色和白色的同心圆组成,被形象地叫做牛眼式条码。这个条码与我们现在广泛应用的一维条码在原理上一致,它们都是用深色的条和浅色的空来表示二进制数的"1"和"0"。由于当时美国印刷工业水平和商品经济发展还没有能力使用条码技术。二十年后的1966年,IBM和NCR两家公司在调查了商店销售结算口使用扫描器和计算机的可行性基础上推出了世界上首套条码技术应用系统。这个系统把物品价格记录在物品包装的磁条上,当物品通过扫描器时,扫描器就读出了磁条上的信息。

1970年美国食品杂货工业协会发起组成了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简称UCC),UCC的成立标志着美国工商界全面接受了条码技术。1972年UCC组织将UPC条码作为统一的商品代码,用于商品标识,并且确定通用商品代码UPC条码作为条码标准在美国和加拿大普遍应用。这一措施为今后商品条码统一和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

1973年欧洲的法国、英国、联邦德国、丹麦等12个国家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发起并筹建了欧洲的物品编码系统。并于1997年成立欧洲物品编码协会。简称EAN(编码)协会。EAN(编码)协会推出了与UPC条码兼容的商品条码:EAN)条码。这一新生事物在欧洲一出现,立刻引起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制造商和销售商的兴趣。世界上许多非欧美地区的国家也纷纷加入了EAN协会。1981年,欧洲物品编码协会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简称IAN,由于习惯叫法,直到今天仍然称EAN组织。

目前,国际广泛使用的条码种类有EAN、UPC码(商品条码,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我们在超市中最常见的就是这种条码)、Code39码(可表示数字和字母,在管理领域应用最广)、ITF25码(在物流管理中应用较多)、Codebar码(多用于医疗、图书领域)、Code93码、Code128码等。

其中,EAN码是当今世界上广为使用的商品条码,已成为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基础;UPC码主要为美国和加拿大使用;在各类条码应用系统中,Code39码因其可采用数字与字母共同组成的方式而在各行业内部管理上被广泛使用;在血库、图书馆和照像馆的业务中,Codebar码也被广泛使用。

除以上列举的一维条码外,二维条码也已经在迅速发展,并在许多领域找到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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